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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指南
一、事项名称:建设工程消防验收
二、适用范围:依法需办理消防验收的新建、扩建、改建(含室内外装修、建筑保温、用途变更)等建筑工程
三、事项审查类型:前审后批
四、审批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、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
五、受理机构: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(服务电话0416-2601821)。
六、决定机构:锦州市消防局
七、数量限制:无限制
八、申请条件:
1.新建、扩建、改建(含室内外装修、建筑保温、用途变更)等建筑工程已经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意见书,并按照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完毕;
2.施工、监理、检测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;
3.竣工验收图纸与消防设计图纸一致,加盖竣工验收章,并按照要求由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签字;
4.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、耐火等级、建筑构造、安全疏散、消防给水、消防电源及配电、消防设施等的施工符合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;
5.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;
九、禁止性要求:不符合上述第八条相关内容的
十、申请材料目录:
1.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;
2.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(原件、复印件);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盖单位公章、法人名章)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法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;
3.工程竣工验收报告;工程竣工图纸(由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装订成册大小A4);隐藏工程记录
4.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;
5.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(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、疏散指示标志、灭火器、消火栓、消防水枪、水带、接口、防火门、防火卷帘、自动消防设施各组件等;
6.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、建筑材料、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、出厂合格证;
7.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;
8.施工、监理、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及相关施工人员、监理人员、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(复印件需加盖各单位公章及建设单位公章);
9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;
十一、办理基本流程:受理—现场检查—决定
十二、办结时限: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、承诺时限15工作日
十三、收费依据:不收费
十四、结果送达:承诺时限内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
十五、监督投诉渠道:投诉电话:0416-3582216
十六、办公地址: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2号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8:30-16:30
十七、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、常见解答
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
工程名称 图书教学综合楼
建设单位辽宁XX职业技术学院(印章)
填表日期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
建设单位 | 辽宁XX职业技术学院 | 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 | XXX | 联系电话 | XXXX | ||||||||||||||
工程名称 | 图书教学综合楼 | 联系人 | XXX | 联系电话 | XXXX | ||||||||||||||
工程地址 | 锦州市凌河区XX里XX号 | 使用性质 | 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大学教学楼 | ||||||||||||||||
类 别 | ˇ新建 □扩建 □改建(□装修 □建筑保温 □改变用途) | ||||||||||||||||||
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》文号 | 锦公消审[2012]XX号 | 审核日期 | X年X月X日 | ||||||||||||||||
单位类别 | 单位名称 | 资质等级 | 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 | 联系人 | 联系电话 | ||||||||||||||
设计单位 | XX设计院 | 甲级 | XX | XX | XXX | ||||||||||||||
施工单位 | XX建筑公司 | 一级 | XX | XX | XXX | ||||||||||||||
监理单位 | XX监理公司 | 乙级 | XX | XX | XXX | ||||||||||||||
单体建筑名称 | 结构类型 | 耐火等级 | 层 数 | 建筑高度 (m) | 占地面积 (m2) | 建筑面积(m2) | |||||||||||||
地上 | 地下 | 地上 | 地下 | ||||||||||||||||
图书教学综合楼 | 框架 | 二级 | 六层 | 无 | 23.65 | 16068 | 无 | ||||||||||||
储罐 | 设置位置 | 总容量(m3) | |||||||||||||||||
设置型式 | 浮顶罐(□外 □内) □固定顶罐 □卧式罐 球形罐(□液体 □气体) 可燃气体储罐(□干式 □湿式) □其他 | ||||||||||||||||||
储存形式 | □地上 □半地下 □地下 | 储存物质名称 | |||||||||||||||||
堆场 | 储 量 | 储存物质名称 | |||||||||||||||||
□建筑保温 | 材料类别 | ˇA □B1 □B2 | 保温层数 | 1-6 | |||||||||||||||
使用性质 | 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大学教学楼 | 原有用途 | 新建 | ||||||||||||||||
□装修工程 | 装修部位 | □顶棚 □墙面 □地面 □隔断 □固定家具 □装饰织物 □其他 | |||||||||||||||||
装修面积(m2) | 装修层数 | ||||||||||||||||||
使用性质 | 原有用途 | ||||||||||||||||||
竣 工 验 收 情 况 | |||||||||||||||||||
验收内容 | 验收情况 | 验收内容 | 验收情况 | ||||||||||||||||
□建筑类别 | □室内消火栓系统 | ||||||||||||||||||
□总平面布局 | 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| ||||||||||||||||||
□平面布置 | □其他灭火设施 | ||||||||||||||||||
□消防水源 | □防烟排烟系统 | ||||||||||||||||||
□消防电源 | □安全疏散 | ||||||||||||||||||
□装修防火 | □防烟分区 | ||||||||||||||||||
□建筑保温 | □消防电梯 | ||||||||||||||||||
□防火分区 | □防爆 | ||||||||||||||||||
□室外消火栓系统 | □灭火器 | ||||||||||||||||||
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| □其他: | ||||||||||||||||||
设计单位确认: (设计单位印章) 年 月 日 | 施工单位确认: (施工单位印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|||||
监理单位确认: (监理单位印章) 年 月 日 | 建设单位确认: (建设单位印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|||||||
同时提交的材料: □1.工程竣工验收报告; □2.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,数量: 份(大写); □3.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; □4.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、建筑材料(含建筑保温材料)、装修材料符合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、出厂合格证,数量: 份(大写); □5.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; □6.施工、工程监理、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; □7.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; □8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: | |||||||||||||||||||
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: | |||||||||||||||||||
说 明
1.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,没有单位印章的,应由其负责人签名。填表前请仔细阅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,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。
2.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,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不得虚构、伪造或编造事实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3.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,字迹清楚,文面整洁,不得涂改。
4.表格设定的栏目,应逐项填写;不需填写的,应划去。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、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。
5.表格中的“□”,表示可供选择,在选中内容前的“□”内画√。
6.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、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,其中“证明文件”、“合格证”均为复印件,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,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。
7.申报建设工程局部验收的,应在“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”中说明有关情况。
消防验收流程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