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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指南

发布日期:2023-04-08 17:13:53   浏览量:6069

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服务指南


一、事项名称:建设工程消防验收

二、适用范围:依法需办理消防验收的新建、扩建、改建(含室内外装修、建筑保温、用途变更)等建筑工程

三、事项审查类型:前审后批

四、审批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、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》等相关法律法规

五、受理机构: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(服务电话0416-2601821)。

六、决定机构:锦州市消防局

七、数量限制:无限制

八、申请条件:

1.新建、扩建、改建(含室内外装修、建筑保温、用途变更)等建筑工程已经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意见书,并按照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施工完毕;

2.施工、监理、检测单位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;

3.竣工验收图纸与消防设计图纸一致,加盖竣工验收章,并按照要求由相关工程技术人员签字;

4.建筑的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、耐火等级、建筑构造、安全疏散、消防给水、消防电源及配电、消防设施等的施工符合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;

5.选用的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符合 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;

九、禁止性要求:不符合上述第八条相关内容的

十、申请材料目录:

1.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;

2.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(原件、复印件);法人身份证复印件(盖单位公章、法人名章)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,法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;

3.工程竣工验收报告;工程竣工图纸(由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装订成册大小A4);隐藏工程记录

4.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;

5.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(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、疏散指示标志、灭火器、消火栓、消防水枪、水带、接口、防火门、防火卷帘、自动消防设施各组件等;

6.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、建筑材料、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、出厂合格证;

7.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;

8.施工、监理、检测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及相关施工人员、监理人员、检测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(复印件需加盖各单位公章及建设单位公章);

9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;

十一、办理基本流程:受理—现场检查—决定

十二、办结时限: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、承诺时限15工作日

十三、收费依据:不收费

十四、结果送达:承诺时限内办结通知申请人领取

十五、监督投诉渠道:投诉电话:0416-3582216

十六、办公地址:锦州市太和区市府路2号
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8:30-16:30

十七、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、常见解答

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

工程名称 图书教学综合楼

建设单位辽宁XX职业技术学院(印章)

填表日期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

建设单位

辽宁XX职业技术学院

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

XXX

联系电话

XXXX

工程名称

图书教学综合楼

联系人

XXX

联系电话

XXXX

工程地址

锦州市凌河区XX里XX号

使用性质

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大学教学楼

类 别

ˇ新建 □扩建 □改建(□装修 □建筑保温 □改变用途)

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》文号

锦公消审[2012]XX号

审核日期

X年X月X日

单位类别

单位名称

资质等级

法定代表人/主要负责人

联系人

联系电话

设计单位

XX设计院

甲级

XX

XX

XXX

施工单位

XX建筑公司

一级

XX

XX

XXX











监理单位

XX监理公司

乙级

XX

XX

XXX

单体建筑名称

结构类型

耐火等级

层 数

建筑高度

(m)

占地面积

(m2

建筑面积(m2

地上

地下

地上

地下

图书教学综合楼

框架

二级

六层

23.65


16068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储罐

设置位置


总容量(m3


设置型式

浮顶罐(□外 □内) □固定顶罐 □卧式罐

球形罐(□液体 □气体) 可燃气体储罐(□干式 □湿式) □其他

储存形式

□地上 □半地下 □地下

储存物质名称


堆场

储 量


储存物质名称


□建筑保温

材料类别

ˇA □B1 □B2

保温层数

1-6

使用性质

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大学教学楼

原有用途

新建

□装修工程

装修部位

□顶棚 □墙面 □地面 □隔断 □固定家具 □装饰织物 □其他

装修面积(m2


装修层数


使用性质


原有用途


竣 工 验 收 情 况

验收内容

验收情况

验收内容

验收情况

□建筑类别


□室内消火栓系统


□总平面布局


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


□平面布置


□其他灭火设施


□消防水源


□防烟排烟系统


□消防电源


□安全疏散


□装修防火


□防烟分区


□建筑保温


□消防电梯


□防火分区


□防爆


□室外消火栓系统


□灭火器


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


□其他:


设计单位确认:

(设计单位印章)

年 月 日

施工单位确认:

(施工单位印章)

年 月 日

监理单位确认:

(监理单位印章)

年 月 日

建设单位确认:

(建设单位印章)

年 月 日

同时提交的材料:

□1.工程竣工验收报告;

□2.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,数量: 份(大写);

□3.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;

□4.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、建筑材料(含建筑保温材料)、装修材料符合 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、出厂合格证,数量: 份(大写);

□5.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;

□6.施工、工程监理、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;

□7.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;

□8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:

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:





















说 明

1.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,没有单位印章的,应由其负责人签名。填表前请仔细阅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》,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。

2.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,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不得虚构、伪造或编造事实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。

3.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,字迹清楚,文面整洁,不得涂改。

4.表格设定的栏目,应逐项填写;不需填写的,应划去。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、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。

5.表格中的“□”,表示可供选择,在选中内容前的“□”内画√。

6.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、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,其中“证明文件”、“合格证”均为复印件,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,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人员现场核对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。

7.申报建设工程局部验收的,应在“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”中说明有关情况。

消防验收流程图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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